1.推动产业能级提升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以全球视野对标国际一流,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做强海空港枢纽、公共交通、水电气供给、食品安全、人才安居、城市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产业集团,发挥国有企业作为承担政府延伸之手作用。建立现代化基础设施供给体系,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形成基础设施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综合发展、重大项目对接、基金管理、培育发展等五大发展平台,组建市级国有全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公司,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
2.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以打造平台、营造生态为主导,以产业链强链补链畅链护链推动产业升级,大力培育“链主”国有龙头企业。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充分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大科研开发力度,重点突破制造业关键环节和“卡脖子”技术。强化生产性服务业保障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商贸物流、工程承包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升级,加快推动专业化、高端化、数字化转型。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转型,加快汽车、食品、农产品、老字号产品等优势消费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建设和服务转型升级。增强旅游业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旅游产业与交通、医疗、生态环境保护、养老等产业充分融合发展,推动省内及长三角地区高品质旅游资源合作,打造国内旅游龙头企业。
3.完善能源供应安全保障体系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以保障全省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全力推进重点电源项目、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油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与周边省份能源互联互通、互济互保水平。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步伐,提升能源供应系统智慧化水平。
4.优化功能布局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沪国企改革[2021]1号
措施: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六大重点产业,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动态保持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领域的主体地位,推动实体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巩固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先发优势,以新一代智能汽车项目为牵引,持续发力电动智能领域,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推动新兴技术等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国资主导、集约高效、安全稳定、智慧绿色的基础设施体系,丰富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培育一批行业领先、辐射全国的基础设施专业运营管理龙头企业。建立重要战略物资保障直通专线体系,搭建国资系统应急保障智能管理平台,夯实城市运维基石功能。加大国有资本对民生“短板”的投入,培育发展医疗康养等以民生保障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超大城市主副食品市场保供中的底板作用,探索形成具有上海特色、国资国企特点的民生服务供给路径。
5.统筹区域内国资国企战略布局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围绕服务国家和陕西发展战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契机,统筹区域内各类国有企业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实现优质资1源向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创新型产业集中。打造2个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万亿级产业集群,以西电集团、中车西安车辆、陕汽控股、法士特、陕鼓动力等企业为骨干,发展先进制造业;以陕旅集团、陕文投、西旅集团等为牵引,吸引中央文旅企业参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建设装备制造、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产业园区,发挥国資国企在创建产业链、供应链,打造生态圈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中国航天、航空工业、兵器集团等在陕央企龙头作用,大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动中央企业及重要子企业投资西安、项目落地西安,推动中央企业在西安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研发中心。设立陕西西安区域综合改革试验基金,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支持。
6.培育综改试验“三个一"示范工程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建立“一个产业链、一个项目、一个企业”的综改先行“三个一"示范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增强综改试验的平台支撑能力和要素保障能力。围绕商用车制造,打造一个完整产业链;聚焦新材料制备,打造一个创新联合体的示范项目;把陕鼓集团打造为全国国企改革标杆。
7.培育隐形冠军
签发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措施:实施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开展市属企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新产业培育壮大行动,加大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药、工业软件、集成电路、海洋经济、区块链等领域的布局力度,培育更多产业集群领军企业,打造更多特色鲜明的“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的'‘隐形冠军"。
8.推进产业集群培育与发展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2021年,杭州市组建产业投资公司并设立千亿元规模的产业投资母基金,加强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制定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省市国有企业以云计算中心、数字智造产业园、航空大部件制造、含氟新材料提升、生命科学产业园、新能源发展等重大项目为重要抓手,加大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物链、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未来产业的投入和培育力度。制定传统行业国企转型升级方案,鼓励省市各类产业龙头企业聚焦主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改造提升,支持省市国有企业主动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带动性的产业平台项目和精准合作项目,以市场化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合作,服务促进区域内产业集群提升发展。
9.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打通现代产业节点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加大重大创新平台、先进制造和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领域建设力度,提高关键仪器设备、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核心元器件、基础软件等稳定供应能力。提升供应链效率,为畅通循环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
10.提升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以保障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推进整体优化、协同融合,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保障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绿色智能交通集疏运体系,加快推动公路、轨道交通、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全方位布局各类物流节点,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拓展,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创新型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加快开展工业生产、公共事业、公共安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场景应用。加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迭代提升“城市大脑”功能,推动未来社区智慧服务等新型城镇化应用持续升级,进一步发挥“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双功能作用。加大乡村振兴、山区跨越式发展基础设施投入,加快乡村综合开发和产业导入,助力山区外捷内畅交通网建设,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保障,改善乡村生产生活设施和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