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国有企业分类监管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完善“一类一策”监管方式,围绕产业分布、发展阶段、行业排位、市场环境等关键因素,评估产业板块分布,确定资本进退策略,划分监管序列类别。结合股权结构,上市、非上市等组织形态,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等情况,优化产权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法人治理结构、领导班子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关注战略实施、风险管控、业绩考核、创新激励等方面政策的实施成效,建立国资监管政策体系动态调控机制。
2.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优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责,依法落实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出资人权利,落实国资监管部门特设机构定位。2021年,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现清单管理。探索有别于公共管理部门、符合国资监管机构职责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2021年,全面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到2022年,形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为主体的国家出资企业格局。
3.优化监管方式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国资监管机构依据股权关系依法依规向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通过法人治理结构行权履责,体现出资人意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建成省级国资国企数字化监管平台,打通国家、省、市国资监管平台数据通道,建设区域内国资国企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实现集中釆购、科技研发、资金融通、资源性资产租赁、资产交易等应用场景,推动国资国企监管服务方式由静态向动态、由独立向协同、由人工向智能的转变。2021年,推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健全"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质量效益指标,实现科学精准考核,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细化企业分类监管,2022年,基本实现“一类一策"、''一企一策"个性化监管。
4.依法依规落实出资人监督管理权
签发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措施: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履行国家出资人监管职责。
5.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
签发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措施: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现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机构不再行使公共管理职责。
6.全面实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
签发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措施:全面实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依法行权履职。依法依规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办法》,落实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法治化监管,确保出资人职责履行到位。用好授权放权备案清单,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进''五减五加"转变国资监管职能,通过减行政化、加市场化,减少干预、加强监管,减少检查、加强规范,减轻负担、加强服务,减事赋能、加强考核,深入推进国资监管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管住产权、管好收益、防范风险,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完善“两管一防范"市场化管资本法治化监管体系,管好资本,放活企业,管住资产。
7.构建智慧国资监管体系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制定数字化"国资监管大脑"建设方案,以省属企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加快省市智慧国资监管系统建设,2021年底前打通国资监管数据与企业内部业务数据交换通道,推进国资信息子系统之间集成管理和数据交互共享,实现出资人对监管国有企业覆盖财务、投资、产权、布局结构、科创、人才、党建、考核、追责等全监管链条的实时监测。聚焦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运营风险、安全风险等。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做好重要数据收集与研判,为重大决策运行监管、大额资金动态监管等重点业务监管提供应用支持,增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8.建立数据共享合作机制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依托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快建立智慧国资监管系统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以及产权交易(浙交汇)、企业采购(政采云)、资产管理(资产云)等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通过系统集成加强信息全方位监管和业务高效协同,优化国有企业办事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9.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构建“1+N”数字化智治系统,高水准建设全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进一步推动宏观经济数据、企业经营数据、国资监管数据、外部行业数据的沉淀、融合、共享。实现对数据的智能分析、研判评价和风险预警,打造智慧型“监管大脑”。持续推进各类主题应用建设,加强企业间、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10.强化出资人战略引导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布局管控体系。加强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战略制订与执行的指导监督,建立布局结构调整长效机制,研究梳理各级国有企业产业布局的正面和负面清单,分类制定各类产业国资进退指引。加强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统计监测和政策评估。完善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制度,建立投资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企业健全投资监督管理体系,严禁国有企业脱离主业盲目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