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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从服务国家和本市战略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号:沪府规〔2019〕33号
措施: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长江三角洲、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内重点区域合作,推动各类企业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主动服务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和打响“四大品牌”,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品、名企、名家、名园。
2.实施国际化战略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实施市属国资国企国际化战略,支持优势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项目,加快形成面向全球的资源配置和生产服务网络。
3.推动产业能级提升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以全球视野对标国际一流,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做强海空港枢纽、公共交通、水电气供给、食品安全、人才安居、城市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产业集团,发挥国有企业作为承担政府延伸之手作用。建立现代化基础设施供给体系,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形成基础设施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综合发展、重大项目对接、基金管理、培育发展等五大发展平台,组建市级国有全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公司,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
4.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功能,高质量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和杭州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等重大战略部署,推动省市国有企业加大对智能交通集疏运体系、能源安全保供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油品全产业链等关键领域的投资,支持区域内国有企业"抱团出海"。带动"浙江制造"走出去,推动引进高质量国际资源要素,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5.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以打造平台、营造生态为主导,以产业链强链补链畅链护链推动产业升级,大力培育“链主”国有龙头企业。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充分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大科研开发力度,重点突破制造业关键环节和“卡脖子”技术。强化生产性服务业保障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商贸物流、工程承包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升级,加快推动专业化、高端化、数字化转型。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转型,加快汽车、食品、农产品、老字号产品等优势消费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建设和服务转型升级。增强旅游业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旅游产业与交通、医疗、生态环境保护、养老等产业充分融合发展,推动省内及长三角地区高品质旅游资源合作,打造国内旅游龙头企业。
6.完善能源供应安全保障体系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以保障全省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全力推进重点电源项目、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油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与周边省份能源互联互通、互济互保水平。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步伐,提升能源供应系统智慧化水平。
7.优化功能布局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沪国企改革[2021]1号
措施: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六大重点产业,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动态保持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领域的主体地位,推动实体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巩固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先发优势,以新一代智能汽车项目为牵引,持续发力电动智能领域,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推动新兴技术等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国资主导、集约高效、安全稳定、智慧绿色的基础设施体系,丰富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培育一批行业领先、辐射全国的基础设施专业运营管理龙头企业。建立重要战略物资保障直通专线体系,搭建国资系统应急保障智能管理平台,夯实城市运维基石功能。加大国有资本对民生“短板”的投入,培育发展医疗康养等以民生保障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超大城市主副食品市场保供中的底板作用,探索形成具有上海特色、国资国企特点的民生服务供给路径。
8.统筹区域内国资国企战略布局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围绕服务国家和陕西发展战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契机,统筹区域内各类国有企业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实现优质资1源向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创新型产业集中。打造2个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万亿级产业集群,以西电集团、中车西安车辆、陕汽控股、法士特、陕鼓动力等企业为骨干,发展先进制造业;以陕旅集团、陕文投、西旅集团等为牵引,吸引中央文旅企业参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建设装备制造、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产业园区,发挥国資国企在创建产业链、供应链,打造生态圈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中国航天、航空工业、兵器集团等在陕央企龙头作用,大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动中央企业及重要子企业投资西安、项目落地西安,推动中央企业在西安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研发中心。设立陕西西安区域综合改革试验基金,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支持。
9.推动区域内国有企业重组整合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打破区域内国有企业隶属关系壁垒,以产权为纽带,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推进央企、省企、市企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集中。以优势企业为“头雁",集中区域内资源,打造航空航天、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现代物流和新材料5个千亿级产业集团。培育陕煤集团、陕西有色为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航发西航、中航西飞、陕汽控股、法士特、陕鼓集团等企业培育为世界行业领先企业。
10.做优做强做精主业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2021年,区域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同质化整合专项行动,有序退出不具竞争优势的非主营业务。突出主业实业,加快内部业务专业化整合,原则上同类业务只保留一家法人企业。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国有企业以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目标,加快收购整合外部相关优质业务和企业。做强做优一批主业突出、结构合理、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集团。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加快剥离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建立“一年预警、二年整改、三年退出”的亏损企业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整合出清亏损企业。2021年,优化出台“处僵治困''政策,建立省市法院和企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僵尸企业''处置效率,出台解决区域内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支持国有企业盘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