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区域内国有企业重组整合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打破区域内国有企业隶属关系壁垒,以产权为纽带,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推进央企、省企、市企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集中。以优势企业为“头雁",集中区域内资源,打造航空航天、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现代物流和新材料5个千亿级产业集团。培育陕煤集团、陕西有色为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航发西航、中航西飞、陕汽控股、法士特、陕鼓集团等企业培育为世界行业领先企业。
2.做优做强做精主业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2021年,区域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同质化整合专项行动,有序退出不具竞争优势的非主营业务。突出主业实业,加快内部业务专业化整合,原则上同类业务只保留一家法人企业。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国有企业以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目标,加快收购整合外部相关优质业务和企业。做强做优一批主业突出、结构合理、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集团。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加快剥离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建立“一年预警、二年整改、三年退出”的亏损企业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整合出清亏损企业。2021年,优化出台“处僵治困''政策,建立省市法院和企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僵尸企业''处置效率,出台解决区域内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支持国有企业盘活资产。
3.加强区域建设和城市能级提升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推动省市龙头企业围绕打造杭州都市圈、钱塘江金融港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主动作为。在"城市大脑"、杭州空港、杭州云城、会展新城、都市圈城际轨道、大运河文化带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国有资本主力军作用。推进市地铁集团组织架构重组及轨道交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推进市、县(市、区)国有企业在水务、燃气等公共服务领域,按照协同高效和一体化原则实现跨层级重组。
4.推进市场化专业化整合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以省市行业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主体,推动国有资本产业向专业化集中、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重点研究推进科创服务、要素保障、产权交易等领域和若干特色优势产业重组整合,适时探索组建科创集团、人才集团,加强与国家管网公司合作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改革重组。适当简化低效无效资产退出程序,探索经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后,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转让、打包处置、市场询价等方式灵活处置,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
5.推进国有资本进退集聚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围绕物流、生态环境保护、金融、职业教育、科创服务、要素市场、油气等领域,加大系统内企业重组整合力度,打造一批大型优势企业集团。以行业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主平台,加快企业内部专业化重组。按照产业相近、战略协同的原则,加快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支持企业立足自身战略,加大对外部优质资源、优势企业的战略性并购力度,稳慎探索跨国并购、核心技术并购。加快退出不符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的低端产业和不具备相应资源配置与管理能力的高风险业务,加快非主业业务整合。
6.完善企业布局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沪国企改革[2021]1号
措施: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本市重大任务等做强主业、做优产业,纵向压缩管理层级,横向加快非主业企业、非优势业务剥离,点上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清退亏损企业。做强做优直接监管企业,“十四五”末资产总额达30万亿元。提升委托监管企业发展质量,“十四五”末社会事业、社会服务等领域资产总额稳步增长,形成2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和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提高指导监管企业活力效率,推动各区属国有企业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十四五”末区属国企资产总额达3万亿元。
7.推进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号:沪府规〔2019〕33号
措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淡化资本的区域、层级和所有制属性,实施横向联合、纵向整合以及专业化重组,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主业企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8.调整优化国有资本产业布局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市属国资资源整合重组方案,开放性推进内外部资源整合重组,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推动企业间加快上下游垂直整合、同类业务专业化横向整合,提升市属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营服务能力。加强市区两级国有企业整合与协同,实现市属国资与各区战略合作全覆盖。推动国有资本向保障城市运行和民生福利的国计民生等重要关键领域集中,向事关深圳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提升深圳影响力带动力的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集中。
9.加强资源整合重组与主业培育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进一步发挥国资规划对国有企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完善国资资源配置“战略地图”,加强资源整合重组和产业培育,明晰不同产业集团战略定位和主业范围,“一企一策”优化商业模式,增强产业集团之间、产业集团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基金等协同效应,实现主业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