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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功能,高质量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和杭州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等重大战略部署,推动省市国有企业加大对智能交通集疏运体系、能源安全保供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油品全产业链等关键领域的投资,支持区域内国有企业"抱团出海"。带动"浙江制造"走出去,推动引进高质量国际资源要素,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2.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区域发展战略节点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积极参与推进四大都市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加强与长三角区域、长江经济带及国内重点发展区域合作,协同打造长三角产业联盟。
3.着力建设双循环战略枢纽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高水平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支持各级国资国企积极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区)四大片区和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打造现代化“四港”联动枢纽,运作好浙江“四港”联盟及其云平台,支持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并争创“第一强港”。建设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枢纽,支持各级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建设浙江自贸区,支持省属企业加快重大项目布局,共同推进我省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健全完善大宗商品储运交易枢纽,发挥国有企业在能源、粮食、钢铁、化工等领域产业优势,支持省属企业联合各设区市国有企业,打造铁矿石、油品、煤炭、粮油、化工品等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基地。全力打造国际贸易枢纽,支持义乌市国有企业联合省内优势国有企业,围绕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以服务中小企业为方向,以贸易数字化为支撑,探索构建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支付体系,建设成为全国重要贸易双循环中心、“一带一路”开放创新中心、全国重要物流中心、小商品智造中心、高质量发展中心。
4.优化空间布局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沪国企改革[2021]1号
措施:主动参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五个新城”建设,积极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和总部型机构落地。加快发展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点区域,高起点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浓度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新增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高品质园区。加强与苏浙皖三省国企的联动协作,发挥国资国企联席会议和百企合作联盟作用,积极推进水乡客厅、品牌岸线、康养小镇以及长三角港口机场群等建设,在区域协调、产业创新、互联互通、协同开发、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和显著成效。深化与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积极融入京津冀、粤港澳、海南自由贸易港等重点功能区建设。鼓励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品牌“走出去”,加快适应RCEP、中欧投资协定等国际规则,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参与全球经济竞合,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参与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等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援助、经济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等多层次、全方位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