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国资改革最佳实践库
3
1.服从服务国家和本市战略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号:沪府规〔2019〕33号
措施: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长江三角洲、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内重点区域合作,推动各类企业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主动服务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和打响“四大品牌”,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品、名企、名家、名园。
2.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格局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助力深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参与雄安新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等建设。
3.完善创新发展模式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实施“圈层梯度推进”战略,打造“科技园区+科技金融+上市公司+产业集群”四位一体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推行“一区多园”模式。以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为基点、深圳高新区为核心圈层,打造科技园区的“深圳标准”,发挥核心圈层的引领作用。以深圳市其他园区为基石圈层,加快形成深圳高端制造业聚集地。以深圳周边和珠三角区域为卫星圈层,加强城市群协同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以国内其他重点区域为辐射圈层,推动有序承接深圳产业转移和外溢发展。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欧美等科技一线国家为海外圈层,对接导入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打造深圳湾5.0版智慧园区,构建科技创新从实验室到成熟企业全过程的综合服务生态系统,提升深圳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全球配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