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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市属智慧科技平台公司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组建市属智慧科技平台公司,建设国资大数据中心,运用“互联网+”等技术,统一归集国资国企数据资源,促进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市属国资国企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展示、动态监测和风险智能预警。推动市属企业积极承担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应用工程等统筹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服务深圳“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