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发挥上市公司作用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把上市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和内容,2021年开始组织实施浙江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进一步提升省市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和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具备条件的竞争类企业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整体上市。支持省市国有企业围绕做强做优主业和提升专业化程度,并购上市公司。支持省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围绕企业战略和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积极争取解决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B股转A股问题,增强上市公司融资功能。
2.切实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围绕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和西安“龙门行动计划”,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板块上市发展,落实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政策,力争区域内每年新增两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支持国有上市公司通过资产注入、收购兼并、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提高运营质量,提升市值,到2022年,力争3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过千亿,5户市值过500亿。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等多种方式稳定市场预期,增进投资者认同,促进上市公司实现合理估值。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估值和资本创造效率。2021年,选择国有持股超过51%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