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国企改办发[2021]号
措施: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2021年,制定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办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拓展党建入章程成果,完善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修订完善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本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本企业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企业党组织支持其他治理主体依法依规行权履职,不代替其他治理主体履行职能。
2.提升企业党建工作质量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顺应企业产权变革、组织变革需要,加强党建标准化建设,创新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工作载体,突出抓好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探索参与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完善境外和异地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消除组织管理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系统谋划,“一企一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规律、与企业中心工作高度契合、深度融合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激发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强化精准思维,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实现党建分类考核。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一企一品”推进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国有企业党建“深圳样本群”。
3.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发函〔2021〕5号
措施: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办项目、班子成员攻关项目、基层党支部创新项目,不断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4.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签发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浙政办发[2021]33号
措施: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综合考评制度,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实现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同频共振。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领导,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后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