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到实处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探索建立以企业党组织全面领导为核心,涵盖企业战略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纪检监察、统战工作、企业文化等领域“党建+”模式,解决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完善国有企业党建“1+N”制度体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顺应企业改革发展新趋势、新需要,探索企业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工作机制,使企业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