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企业党建工作质量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顺应企业产权变革、组织变革需要,加强党建标准化建设,创新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工作载体,突出抓好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探索参与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完善境外和异地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消除组织管理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系统谋划,“一企一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规律、与企业中心工作高度契合、深度融合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激发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强化精准思维,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实现党建分类考核。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一企一品”推进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国有企业党建“深圳样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