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改革试验任务的统筹实施;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综合改革重大事项,建立改革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改革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制定改革配套政策,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立足全市“一盘棋”,建立市属与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协同机制,提高改革效能。增强综合改革试验与“双百行动”联动性,在做好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粮食集团、深圳国际控股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深圳市远致投资公司5家“双百企业”改革任务基础上,全面推进市国资委直管企业综合改革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号:沪府规〔2019〕33号
措施: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主动承接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任务,将国家对国资国企的改革设想在上海落地见效。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试验任务的协调和推进,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时间节点,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