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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产业能级提升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以全球视野对标国际一流,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做强海空港枢纽、公共交通、水电气供给、食品安全、人才安居、城市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产业集团,发挥国有企业作为承担政府延伸之手作用。建立现代化基础设施供给体系,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形成基础设施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综合发展、重大项目对接、基金管理、培育发展等五大发展平台,组建市级国有全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公司,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
2.推动产业能级提升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号:沪府规〔2019〕33号
措施:持续推进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三个一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参与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在汽车、电子信息、民用航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绿色化工等领域发挥主力军作用。
3.上海国企服务六大民生保障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号:沪府规〔2019〕33号
措施:聚焦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推动城市建设出形象、出功能、出效益。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上海国资国企要坚持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相统一,在城市更新、基建设施、公共交通、绿色环境、健康养老、文卫体旅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城市底板”的功能和作用,为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稳定运营作出更大的贡献。
4.充分发挥城市国资独特功能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国资改办〔2019〕326号
措施: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发展战略,紧扣国资国企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功能,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基础设施、服务民生、公共治理、军民融合等方面主动作为,更好服务深圳城市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服务城市运营和社会民生,服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深圳加快建设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中发挥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