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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有企业家精神激励机制

地区: 青岛
签发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7-30
文号: 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文件: 《青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措施: 实施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制度,给予优秀企业家政治荣誉,提高优秀企业家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企业家政治地位,完善企业家参政议政制度。尊重企业家创新精神,鼓励企业家提出创新创意,由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一企一策、一业一策"研究扶持政策并支持实施。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支持企业家提升国际视野,提高开放合作水平,研究国资监管全国“一盘棋"大格局下,创新发挥企业家人才队伍作用,推进上合示范区“一带一路''央企“国际客厅"建设,把加强央地合作工作机制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