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地区: | 青岛 |
签发单位: |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
文件: | 《青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
措施: | 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党委“第一议题"。指导国有企业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依照有关规定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