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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企业家“三大责任"履职工作机制和综合考评体系

地区: 青岛
签发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7-30
文号: 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文件: 《青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措施: 在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对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考评,把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把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发展第一要务,把融入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片区、融合创新区等国家重大战略,保障民生等社会责任作为国企第一担当,实现企业家价值、企业利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综合效应的最大化,以人为核心要素,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