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外部董事制度
地区: | 青岛 |
签发单位: |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
文件: | 《青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
措施: | 加快推动商业一类企业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在市场化竞争程度较高的市属企业合理增加董事会外部董事比例。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支持国有企业选聘熟悉所处行业业务的人员(不包括一定时期内在公司或者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中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人员)和具有法律、宏观经济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外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