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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混"促''改"形成市场化激励体制基础

地区: 青岛
签发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7-30
文号: 国企改办发[2021]13号
文件: 《青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措施: 分层分类推进市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或股权多元化改革,分类确定市属企业深化推进混改目标定位,结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分类统筹实施股权划转优化布局整合资源,面向全球资本,分层分类、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混改,分类研究混改路径,分企设置股权结构,分层实施不同级次管理,积极引进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形成市场化经营体制机制。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公司率先开展内部改革创新,深化总部授权放权,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总部公司管控、分级分层激励约束和监督约束机制等改革模式,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市场化主体。推动市属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到2022年资产证券化率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