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质量法制 建设质量强国
责任者 : | 支树平 |
责任者单位 :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日 期 : | 2013-09-22 |
摘 要 : | 1993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诞生,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20年来,这部集行政和民事调节于一身、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法,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在规范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进一步完善质量法制,明确新时期质量工作的方向,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新要求。经过多年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加强质量法制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完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落实企业责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完善产品质量多元共治机制,建设质量强国。 |
关键词 : | 产品责任;监督效能;多元机制;质量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