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物勒工名"制度的考古学研究
责任者 : | 雷晓伟 |
责任者单位 : | 郑州大学 |
日 期 : | 2010-05-01 |
摘 要 : |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是中国古代国家管理手工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以“物”为载体、“名”为媒介确立了生产者、监造者以及生产机构之间对产品的质量责任关系。从战国中期开始,列国普遍在器物上实施刻记制作者名字的勒名制度,为后世所传承沿用,尤其是在汉代这项制度的实施达到顶峰。“物勒工名”制度是指将器物制造者、监造者、制造机构等的名字刻在器物上,以便政府考察工匠和官员的绩效,从而加强国家对手工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的管理。勒名的方式以刻铭为主,还包括烙印、戳印、漆书、墨书等。考古发现的汉代器物上的文字,其内容大多与“物勒工名”有关,而汉长安城未央宫刻文骨签的大量出土,又为我们了解汉代的“物勒工名”制度和工官组织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料。汉代“物勒工名”制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官营机构制作的器物,内容一般包括制作日期、生产机构、官员名、工匠名、数量、编号等,基本内涵是工官(生产机构)、工官官员、生产工匠。其勒名形式:一是工官(生产机构) 监造官员 主造官员 生产工匠:二是工官 官吏名或工官 工匠名;=是仅刻制造机构,工官或亭、市和市府:四是仅刻工匠名。 |
关键词 : | 汉代;物勒工名;制度;考古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