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9-03-13
北京市人民政府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国资发 〔 2008 〕5号
各企事业单位、各区 ( 县 ) 国资监管机构:
为规范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 ,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国务院令第 9 1 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和《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2006 〕27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2008年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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