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新闻 »

• 《董事会试点企业治理指引》的解读

2010-12-02

  

    市国资委于近日正式印发了《董事会试点企业治理指引》,规范本市董事会试点企业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制度,并在法律框架内将主业投资决策权、结构调整中资产处置权、经理层的考核分配权等落实到董事会,以推进董事会试点国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按照指引,董事会试点企业中外部董事人数超须过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的成员中,外部董事须占多数,其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则由外部董事担任。这一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制度,使公司经营决策趋于公开透明。市国资委于近日正式印发了《董事会试点企业治理指引》,规范本市董事会试点企业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制度,并在法律框架内将主业投资决策权、结构调整中资产处置权、经理层的考核分配权等落实到董事会,以推进董事会试点国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按照指引,董事会试点企业中外部董事人数超须过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的成员中,外部董事须占多数,其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则由外部董事担任。这一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制度,使公司经营决策趋于公开透明。 指引进一步细化了董事会的职责范围,使得其成为公司治理中心,决策中枢和责任主体。董事会可以根据国资委有关规定,决定一定额度的资产处置、融资方案(发行债券除外)、对外捐赠或者赞助等,决定公司内部重大改革重组事项。同时,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董事会有权制定经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办法,决定公司经理人员薪酬分配(中长期激励除外)。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管控,决定对主业的投资计划与投资方案做投资计划,并按有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截至目前,上海国资国企董事会试点企业约有11家,包括上海电气集团、上汽集团、百联集团、锦江国际集团、东方国际集团、光明食品集团、仪电集团等,部分企业外派了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实行了监事会团队化管理,基本覆盖了产业类企业集团。目前经有关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推荐的外部董事达到35名,外派监事已有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