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新闻 »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1-04-23]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 2019 年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 55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务院国资委
2021年4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