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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市场机制构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2007-03-29

  符合现代产权制度要求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基础,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一、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简介

   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是完整的制度体系,至少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产权界定制度、产权流转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产权界定制度主要包括产权界定与纠纷调处、产权登记等制度;产权流转制度包括产权交易、资产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等制度;产权保护制度主要是指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是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在股权多元化背景下提出的。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并坚持按制度办事,一是可以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使各类产权边界清晰,明确监管的对象和范围,实现单独对其中一种经济成分进行管理;二是通过明晰产权、明确权责,才可以在管资产的范围内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力、责任与义务相统一",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加强出资人监管;三是依据产权关系,理顺中央和地方的产权边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职责,这是实现分级监管的前提条件。

   二、现代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产权制度是关于产权界定、流转、保护等的体制安排和法律规定的总称,而现代产权制度则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股份制经济出现是主要标志)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现代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这是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作为一种经济关系必然需要在法律关系上体现出来,得到法律的保护,这就是财产权。而财产权及其派生出来的权利束就构成了产权,这样产权就成为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础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规则安排,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为特征的现代产权制度是这一系列制度和规则中最基础的一个,从法律上保证其他各种制度的有效运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二)现代产权制度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
  
   归属清晰是现代产权制度的首要标志和核心内容,产权归属不清晰,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首先要求产权归属要清晰,就是不同的产权主体,占有不同的资源,边际要清楚,要有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在此基础上还要求各相关产权主体权利到位、责任落实,各种性质、各种形式的产权一律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各类产权可依法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有效运营,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具备了,市场才能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才能形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才能进行,才能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这些也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三)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改到深处是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通过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在政府层面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避免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或无人负责,满足WTO规则的要求;在企业层面,可以对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进行界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各负其责、互相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国有企业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四)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至少需要两个基本条件和一个辅助条件,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指要有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能力,二是指有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愿望,辅助条件是指对这种能力和愿望进行保护和约束的制度规定。愿望属于道德范畴,制度规定属于法律范畴,而能力指的就是产权,就是要有属于自己的、能够行使权利的财产,这样才有能力、有条件建设起社会信用体系,否则一无所有,愿望再好,制度再严,社会信用体系也建立不起来。

   三、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要符合市场机制的要求

   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是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也必然需要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构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国资委成立以来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强调制度先行。产权管理工作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制度性强,许多工作必须要有制度作为依据。为了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我们对原有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制定,其中一个主导思想就是在制度设计中引入市场机制,许多制度和规则都力求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相适应,力求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变政府的行政性审核为出资人的合规性审核。在此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的执行和不断完善。
国资委成立之初,就把公众最关注、反应也最强烈的国有资产转让定价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作为产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2003年12月31日,国资委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3号令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企业国有产权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阳光操作,依托市场功能,在市场中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转让价格。这样不仅有效解决了国有资产定价难的问题,同时实现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赋予公众以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了暗箱操作、低评漏评、低价转让国有产权等不规范的做法,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以进场交易为基点,我们先后建立了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制度及定期评审制度、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的实时监测体系。几年来的实践表明,阳光不仅是从根源上防止腐败的防腐剂,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防腐剂。进场交易制度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较好地维护了出资人、职工、债权人和受让方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对维护企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前不久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07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坚持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保障",并指出"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是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笔者理解,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建设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尽量引入市场机制和规则,为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壮大、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为此,在今后一段时期,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3号令的有关规定。本着"应进尽进"的原则,对协议转让的适用范围、批准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同时逐步扩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网络的连通范围,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率和竞价率。
   二是研究制定全流通条件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办法。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性要求,推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规范有序顺畅流转,以达到优化结构和布局、增强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的目的。同时,注重将上市公司国有股管理与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有效方式广泛选择受让方,促进形成市场发现价格的有效机制,最大可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研究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下,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国有资本收益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重要手段,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
   四是进一步改革资产评估制度。在出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准则的要求,积极探索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其他方法,使评估结果更趋合理性,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发挥资产评估在市场发现价格中的作用。
   五是研究起草企业国有产权界定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相关办法。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以产权为纽带、《公司法》及境外相关法律为依据、市场为手段,探索研究企业国有产权界定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问题,帮助企业强化产权意识、树立产权观念、理顺产权关系。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