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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机场调低机动车连续停放计费标准

2012-03-30

接市物价局、市交港局通知,自41日零时起,将调整浦东机场、虹桥机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库)机动车连续停放停车计费标准。

调整后,机动车连续停放计费时间,将由现行超过12小时至24小时之内的按12小时计费,调整为超过8小时至24小时之内按8小时计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后,超过部分按上述办法重新计费。
     
执行新标准后,旅客连续停车计费标准有所下降。如,旅客在浦东机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库连续停放24小时,原需缴费70元,按新标准只需缴费50元;在虹桥机场T1航站楼停车场连续停放24小时,原需缴费62元,按新标准只需缴费42元,均降低了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