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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区社坚持构建生态理念 实施低附加值废弃品再回收

2019-04-03

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的是纸张、塑料、木材、布料、玻璃等废弃品,自身价值低,但可回收后再加工利用。为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要求,推动资源增量与垃圾减量,减少废弃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崇明区供销社选址在新河镇井亭村建设低附加值再生资源集散场,面积约为2660㎡,将对再生资源按分类标准及品类品质、规格要求集中进行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分类、挑选和打包,按照三个“强化”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是强化低附加值再生资源利用。全区18个乡镇应自行先将本乡镇区域内回收的再生资源按玻璃类、木料类、塑料类、布料类和纸张类等品类进行初步的集中、分拣,并按类打包。然后,再将打包后的各类再生资源统一送往集散场进一步处置、清运。

二是强化集散场建设水平。成立低附加值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场领导小组,配备场地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等,并建立协调机制,严格按照 “七统一、一规范” (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及经营规范)的要求,统筹做好回收处置工作,切实提高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宣传舆论导向。利用现有平台做好低附加值再生资源回收处置的宣传工作,携手党员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行动,现场向广大居民讲解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置的重大意义,提高认知度,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