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2012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强生”出租汽车再次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目前,“强生”出租汽车已连续三届蝉联“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