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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供销合作事业新发展

2019-02-25

日前,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召开成立大会,这标志着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正式起航。市社党委书记程颖和市社理事会主任张华共同为基金成立揭牌。

上海市社党委书记程颖在会上致辞,他祝贺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应运而生、扬帆起航。他表示,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沪府发〔2016〕16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本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和能力,有利于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他要求,上海新农村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服务三农、科学管理”原则,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助力供销合作事业新发展,努力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独特作用。

2017年11月,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批准同意设立。2017年12月,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供销社联合制定并上报了《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实施方案》。2018年1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复同意《实施方案》并作为全国总社“设立供销合作社股权投资基金”专项试点。2018年4月,上海新农村投资公司向上海市奉贤区工商局提交了基金工商核名材料。2018年6月,上海市奉贤区政府向上海市工商局报送《关于请求支持设立“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函》。2019年1月,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正式取得营业执照。

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由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和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委托出资)共同出资5亿元成立。基金定位属于产业引导基金,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也体现政府服务“三农”、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导向。基金投向服务“三农”、助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项目,优先扶持上海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项目,其中,上海地区投资额大于基金总投资的60%,涉农公益性项目投资额大于基金总投资的60%。基金期限设定存续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基金设立理事会和专家委员会,管理人由基金投资人选聘。

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上海市国资两委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工作,这是深化上海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战略机遇。上海市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运行为契机,加快打造服务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上海供销合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