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委:探索直接持股整体上市的国有股股权
2009-02-03
据国内媒体报道称,国资委日前明确表态,积极探索直接持有整体上市的国有股股权。有消息称,第一家由国资委直接持股的央企即将出现。此举有助于从根本上改进国资国企管理。不过,从幕后到台前,进行市场化运作或是国资委推动直接持股的关键。
今年《企业国资法》将实施,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地位和职能得以从法律上明确。分析人士就此指出,也只有直接持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出资到位。
国资委实现直接持股有其必要性。其一,实践中,部分央企整体上市后,还留有一个空壳母公司,这将人为增加上市公司管理的不透明性和管理链条和成本。其二,国资委实现直接持股后,有助强化控制权,统一各方利益,解决诸如“大非”这一对证券市场影响深远的问题。其三,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倒逼央企加快结构调整和并购重组,将优质的经营性资产进行集中,而进行这些活动的前提条件之一,又取决于国资证券化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国企资本运作能力,更需要国资管理部门作为大股东走到前台。
不过,国资委若直接持股,还需解决诸多问题。比如,怎么处理好控股的各上市公司之间关系,既不能造成关联交易,也不能形成垄断。同时,作为持股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市场“大腕”,其一举一动会对证券市场带来较大影响。
来源:财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