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委:要因企制宜抓好效能监察自选立项工作
2009-02-17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不断强化执行力,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国资委提出要因企制宜,认真抓好效能监察的自选立项工作等工作意见。
国资委2月16日消息,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2009年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不断强化执行力,持续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中央有关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企业平稳快速发展。
通知指出,国资委要统一立项,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中央企业要紧紧围绕这项重大任务,在2008年国资委组织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对所属二、三级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评论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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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要因企制宜,认真抓好效能监察的自选立项工作。2009年,既是国资委加快中央企业调整重组步伐,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一年,也是中央企业克服困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抓住机遇,调整优化上水平的一年。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紧紧围绕当前企业的中心任务,参照下列指导项目,从实际出发,针对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好效能监察的自选立项工作。
来源:中国国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