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业升等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2015-08-31
8月15至31日,省国资委吕业升、张晓牧、周兴挺、黄敦新、赵瑞云等领导带队,到12户省属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国资委高度重视,立即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使用、运输、仓储以及建筑施工等企业进行督查。
16日,吕业升主任带队到广业公司,督促切实做好民爆、油库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在25日省国资委系统“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开训动员会上,再次强调两方面重点:一是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生产、仓储和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及整治,特别是出租仓库储存物品等情况的排查摸底;二是在建重大施工项目的隐患排查及整治。
省国资委在督查中,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四是要加大督促检查。
省国资委机关办公室、综合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考核分配处、资本运营处、财务管理处、监事会处、企业事务管理处等有关同志参加。
16日,吕业升主任带队到广业公司,督促切实做好民爆、油库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在25日省国资委系统“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开训动员会上,再次强调两方面重点:一是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生产、仓储和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及整治,特别是出租仓库储存物品等情况的排查摸底;二是在建重大施工项目的隐患排查及整治。
省国资委在督查中,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四是要加大督促检查。
省国资委机关办公室、综合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考核分配处、资本运营处、财务管理处、监事会处、企业事务管理处等有关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