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资委和市高院联合举办“国企改制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情况通报会”
刘燮同志代表市国资委对市高院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制经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指出进一步强化市国资委和市高院的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对国企改制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企业结构调整中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对国企法制工作的成效进行了总结,结合市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规划要求进一步企业法制建设具体目标和中期评估要求,明确企业下一步法制工作要求:企业要在思想上重视法制工作,将法制工作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过程中,融入企业文化中。
盛勇强同志指出:上海的法院工作要进一步服务上海经济结构调整大局,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制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市高院将上海国资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明年商事审判工作的专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发挥司法的保障作用,服务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市高院要进一步完善和市国资委及国有企业的交流平台,形成司法部门和业界的良性互动,建议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清晰物的所有关系,明确企业负责人的权限、加强企业的契约管理,切实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