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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市国资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清单》

2015-08-18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日,市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市国资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共23项)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政治保证,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

(一)加强学习教育(3项)

1、通过党委中心组、专题培训等学习教育平台,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严格依法治企、严守党的纪律为主要内容开展党性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推进廉政廉洁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崇纪尚廉、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2、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干部主体培训班次,探索互动式、案例式、讨论式、菜单式等教学法,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3、建立教育提醒制度,每逢元旦、春节、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及时印发廉洁过节通知、发送党风廉政提醒短信等,重申和强调纪律,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二)落实组织领导(6项)

4、年初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形势、查找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和岗位职责,确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形成本系统、本单位年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工,经党委会研究审定后,予以印发。

5、召开本系统、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

6、创新工作途径和载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国资监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中。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7、审阅所属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了解掌握责任落实,特别是第一责任人、重点责任项目推进的情况。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点评,督查结果通过适当的载体进行公开。

8、年中召开党委会,听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新情况新要求或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当调整责任项目和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9、年底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形成上报落实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报告。有关检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坚持党管干部(4项)

10、按照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优化班子结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的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后备干部队伍。

11、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注重德才兼备,群众公认,进一步完善考核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综合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12、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情况通报力度。

13、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与规则,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巡视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四)维护群众利益(3项)

14、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机制,畅通职工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研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5、切实转变作风,不断密切与干部职工群众的联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30条实施办法和市国资委党委18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以及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6、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领导干部兼职和担任社会组织职务,领导干部薪酬分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廉洁履职规定,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强化源头防范(3项)

17、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纳入公司章程。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规则程序。

18、认真落实市纪委、市国资委《关于运用制度加科技加强上海国资国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财务风险预警、土地集中管理、企业改制重组、产权变更交易,以及资金运行、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9、坚持把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重点内容,明确党务公开工作内容、丰富党务公开形式、规范党务公开程序,强化党务工作透明度。坚持厂务公开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向职工群众通报、重大决策提交职代会审议、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六)支持执纪查案(2项)

20、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和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21、定期听取纪委(纪检组)关于纪律审查、执纪查案工作情况介绍或相关工作通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本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的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七)表率示范引领(2项)

22、各级领导班子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和党员、职工的监督,自觉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23、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并以公开方式,就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事项作出承诺。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共16项)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和首要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率先垂范、严格自律,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一)重要工作亲自部署(4项)

24、年初主持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央、中纪委,市委、市纪委等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聚焦重点关键,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5、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通报案件情况、廉政教育提醒等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26、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承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7、通过基层调研、干部约谈等方式,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汇报,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要求、指导整改、跟踪检查。

(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4项)

28、定期听取纪委(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研究,形成解决方案,督促落实解决。

29、定期听取监事会、财务、审计、法务、信访和干部部门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所属企业在反腐倡廉、经济运行、责任审计、三重一大决策、法律纠纷、境外国资监管,以及可能危及国资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制定相应解决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

30、及时与班子成员、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谈话,做到“5个必谈:市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核查必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反馈必谈、任期综合考核结果反馈必谈、重要岗位干部任职必谈、重要信访件核实诫勉必谈。

31、把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个人廉洁自律、廉洁从业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年度领导班子述职会、班子成员述职重要内容,接受干部职工评议。

(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2项)

32、指导推动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国资监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协调解决研究、起草、落实相关工作意见和配套制度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3、建立涉及多部门多单位重点工作的联手协调机制。主动向相关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指导支持;加强与专业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纪检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外部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巡视、责任制检查、专项治理、信访),以及社会监督的工作协调,形成发现线索、调查核实、加强教育、追究责任、督促整改的完整工作链条。

(四)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项)

34、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督办违纪问题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对违纪人员和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护短、决不手软,坚决执行落实党的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

35、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全力支持纪委(纪检组)履行职责,为执纪监督工作创造条件。对因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直接管理对象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五)发挥廉政表率作用(4项)

36、严格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职责,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不移。带头签订领导干部廉政和廉洁从业承诺,带头参加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7、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事项实行末位表态制,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实行票决制,确保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38、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坚持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相统一,坚决杜绝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行为。

39、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委30条实施细则、市国资委党委18条具体措施,遵守干部兼职、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以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相关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共11项)

自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工作或业务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一)组织领导责任(4项)

40、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等各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1、结合分管工作,梳理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明确落实重点责任项目,运用制度加科技等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廉政廉洁风险。

42、抓好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日常思想作风建设。每年进行廉政履责、廉洁从业谈话,及时提醒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抓整改。

    43、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引导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廉政准则》等党章党纪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加强整改落实。

(二)推进督促责任(4项)

    44、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按要求组织办理上级转交处理的,非检举控告类的来信来访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45、按照统一安排,参加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作出点评。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6、深入基层企业联系点,每年与联系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集体谈心,督促廉洁自律、规范履职。

47、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解决合理诉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自律约束责任(3项)

48、年初提出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事项,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自查一次。结合年终述职,主动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知即改,涉及长效机制或需要深入调研解决的事项,列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予以整改落实。

49、每年签订个人廉洁承诺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自觉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教育并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0、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纪检组)开展的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检查、巡视监督以及约谈,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