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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融:央企负责人三年不加薪

2008-08-13

 从2007年到2009年,央企负责人基薪部分保持不变,同时国资委正逐步规范职务消费和兼职收入,即“开前门、关后门、清旁门”

  成立五年以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首次披露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一系列敏感数字。

  8月10日16时,在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李荣融表示,国资委已经初步规范了央企的薪酬管理。李荣融透露,央企负责人包括正职副职,共约1500多人,总薪酬每年增长约4500万元。

  李荣融称,在国资委建立之前,企业自定薪酬,“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2002年,中石化的主要负责人年薪只有9万元,而三九集团原董事长赵新先的年收入达115万元。国资委成立之后,开始把所监管的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纳入规范轨道,与业绩挂钩。2004年-2006年是央企负责人第一个经营业绩考核任期,2007年-2009年为第二个经营业绩任期。

  在第一个经营业绩考核任期中,2004年、2005年、2006年央企负责人总薪酬分别为4.38亿元、5.32亿元、5.77亿元,当年央企利润总额分别为4879.7亿元、6377亿元、7685亿元;平均年薪分别为35万元(其中15万元是基薪,与业绩挂钩的奖金20万元。后者当年只支付60%,其余部分待任期完成之后支付)、43万元、47.8万元。上述年薪数字均为税前收入。

  2004年至-2006年,央企负责人薪酬总额年均增长14.84%,央企利润年均增长36.7%,央企负责人年薪年均增长14.9%,央企职工的年均收入增长是15.3%。“也就是说,国资委每年多增加4600万元薪酬支出,换来了每年增加平均利润1500亿元。”李同时表示,第二个经营业绩考核任期内即从2007年到2009年,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基薪部分保持不变,三年不加薪。国资委在规范中央企业领导人年薪收入的同时,正逐步规范职务消费和兼职收入,即“开前门、关后门、清旁门”。

  在李荣融看来,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的,至于上市公司的领导人的薪酬,是由董事会决定的,并不是由国资委决定。

  李荣融同时强调,关于证券市场关心的国有股减持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市场的炒作,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来说,目前的要求仍是绝对控股,尤其是央企。“这些股份可以流通,但是为了保持国有经济的控股地位,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大量减持。”

  五年来,央企平均增长利润1500亿元,国有资产总额平均增长15000亿元。央企已从最初的196家减少目前的149家,即五年来共减少了47家,而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要求,央企到2010年将会减少到80家到100家。

  李荣融强调,这个目标不会变。奥运会以后,将加快央企重组的步伐,由企业自愿组合转向由国资委主动推进,相当一部分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企业,应更多地进入市场经济竞争。这意味着,国资委要用两年的时间重组至少49家央企才能达标。

  他还透露,相当部分以房地产作为过度主业的央企,将会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目前,国资委已核定的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不到十家。

来源:中国国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