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亿境外国资将进行产权登记
2007-04-12
本报讯 国家有关部门将联合对海外将近万亿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和检查。记者昨天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此次检查将涉及1000多家中央驻外企业和中央企业驻外子企业;同时,此次检查还包括国家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及全国性社会团体设立的驻外机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国家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机构。
据悉,此次境外国资登记检查由财政部、国资委、商务部、国家外管局等部委联合进行,预计将于8月底结束。此后,有关部门将把登记检查结果及反映出来的相关情况,作为进一步加强境外国资管理的重要政策参考。在此基础上,《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办法》、《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也将在适当时候出台。
据介绍,此次登记检查的内容主要有4项,一是是否按规定申办境外国有资产开办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二是境外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是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情况;四是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据悉,此次登记检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央层面,其范围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财务关系直接隶属于财政部的境外一级企业;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公司直属的境外机构;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由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及全国性社会团体设立的直属公司、企业;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国家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机构。二是地方层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负责本地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等海外国资的登记检查工作。
据统计,境外国资控制的资产应在万亿以上,而国有企业是主导力量。其中,中央驻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上驻外子企业近1000户,投资额占境外总投资的35%,中央管理的企业拥有境外投资存量的83.7%。
中国国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