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5月1日起国企将统称国有独资企业
2008-12-02
11月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长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规范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现在称为国有企业,从明年5月1日起统称为国有独资企业。
洪虎说,《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是改革的产物,是与实践的结合,是献给改革开放30年的硕果。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国有经济体制的改革,包括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的调整以及实现形式的创新。所以,该法的出台很有创新意义。
来源:中国国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