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相关人员返岗工作的通知》
2022-04-21
为推动监管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复市,助力上海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相关人员返岗工作的通知》,部署监管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复市相关的拟返岗人员情况,复工复产复市企业封闭管理所需的食、住、行、检测、消杀等情况排查,确保复工复产复市的安全有序。
文件明确,排查范围主要包括集团本部、疫情期间持续运行企业、近期已复工复产复市的企业和有计划在近期复工复产复市的企业,特别是“白名单”企业;排查采用在线填报方式,并针对集团本部、单体企业和员工个人设计了对应的金山云文档,相关电子表单、操作视频通过系统企业办公室微信群下发至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组织相关企业、员工填报;相关数据填报实行每日一报,确保掌握复工复产复市动态,及时汇总协调处置相关的问题。
文件要求,企业集团应当强化对复工复产复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下属各企业相关人员返岗、封闭期间物资保障等工作的统一协调和调配,推动下属企业更快复工复产复市;各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功能定位以及经营实际等,有针对性做好预案,并根据市防控办有关要求,确定拟返岗人员名单,为其提供必要的证明,作为向所在居村委会提出放行返岗申请的依据,同时加强对返岗人员的交通管理,做到点对点、定车定人,并确保返岗员工封闭管理所需的食、住、行、检测、消杀等生活保障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文件提出,企业推进返岗工作过程中如遇到本集团范围内无法统筹解决的问题,及时与市国资委联系。市国资委将协同系统内相关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属区、街道等,共同帮助企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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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国资委办[2022]8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