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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进展为产权市场发展奠定基础

2007-07-03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就中国产权市场进行了回顾和思考,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号令)生效施行三年多来,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问题,在统一认识、形成制度、建设市场、加快流转、防止流失、实现增值、遏制腐败、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仍然面临着增强制度权威性、提高市场诚信水准、加强市场规范、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和有效监管,不断增强市场诚信、加快市场创新。
  一、取得五大进展
  统一了制度,形成了市场,加快了流转,防止了流失,形成了共识。产权交易市场是国有产权退出的阳光通道,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是中国式资本市场的特色组成部分,是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同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为改革增加了动力,为稳定增强了基础,为发展增添了机遇,为反腐增大了力度!
  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由行政审批决定转向经由市场配置完成,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下,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三年多来,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不可否认的巨大进展。
  第一,统一了制度。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交易,是我国在反对腐败、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制度探索。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有关部委以三号令为基准发布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各地根据三号令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地方条例、政府令或国资委文的形式出台了一系列地方规章政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也按三号令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部门和操作规范。
  第二,形成了市场。国务院国资委选择确定上海、天津、北京三家产权交易所作为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交易市场,三家市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全面加强了机构建设。各省区市也分别选择确定了各自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在选定过程中,多数地方对本区域范围内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了大力度的重组和整合。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65个产权交易市场被省级以上国资委选定为可以从事相应级次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
  第三,加快了流转。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破解了企业国有产权该不该卖、该由谁卖、该卖给谁、该以何种方式卖和该卖个什么价等一系列难题,解除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体制改革中极易引发争议和混乱的产权困扰,使企业国有产权得以顺利流转,国企改革得以在产权层面上规范有序的展开和深化,由市场配置国有产权资源的目标基本实现。据统计,2006年,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上海、天津、北京三家产权交易市场,共转让国有产权3168宗,实现转让金额901亿元,与这些产权的资产评估值758亿元相比,增值了143亿元,增值率达到18.8%,其中,为中央企业实现的转让增值率达到了22%,是历年来的最高水平。
  第四,防止了流失。三号令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通过明确权责、规范程序、公开操作、强化监管,给企业内部职工、相关债权人、企业出资人、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以相应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决策权。按照国务院要求,国资委牵头六部委对产权交易市场和交易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在产权交易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处各类违规问题。按照中纪委要求,及时开发建设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对京津沪三地国资委和产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现了适时监测。这些制度和措施,极大地改变了过去普遍存在的经营者擅自决策、少评低估、暗箱操作、自卖自买等混乱状况,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保护了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产权改革过程中的社会和谐。实行进场交易制度之前,行政审批方式下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总是要在资产评估值以下打折出售,资产评估值是转让价格的最高值;实行进场交易后,意向受让人在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展开竞争,资产评估值是转让价格的最低值。两种方式相比,交易标的大大增值。以2006年为例,仅中央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京津沪三个产权市场就至少多创造了200亿元以上的国有收益。
  第五,形成了共识。三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引下,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按照三号令的精神规范健康快速发展,得到了全社会的充分肯定,也获得了联合国、世界银行和透明国际组织的一致好评,引起了全球跨国公司、投资银行和各类基金的高度关注。在产权市场上,企业国有产权通过广泛披露转让信息有效发现了买主,通过引发意向受让人的激烈竞争有效发现了价格。通过这个阳光市场,实现了卖方公开规范地卖,买方公平合法地买,审批方公正高效地批,使那些对改革的怀疑、观望、等待和担心得以及时消解,从而加快了改革步伐,加大了改革力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产权交易市场是国有产权退出的阳光通道,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是中国式资本市场的特色组成部分,是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同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母镌黾恿硕Γ榷ㄔ銮苛嘶。⒄乖鎏砹嘶觯锤龃罅肆Χ龋?BR>  二、三大问题亟待破解
  市场操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市场诚信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把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成为一个与股票市场相平行的专门为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服务的资本市场,与股票市场建立起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关系,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产权市场培育,通过IPO,进入股票市场发展。
  在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面临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创新来加以解决与突破。当前,紧要的问题有三:
  第一,市场操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落实进场交易制度,保证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是各级国资委的任务;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保证企业国有产权在市场中公开公平公正地竞争流转,是产权交易机构的责任。前几年,问题的焦点在于进没进场;往后看,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场内操作是否规范。那些过去想通过场外暗箱操作攫取企业国有产权的人们,正在不断研究如何利用产权交易市场的漏洞来获取其利益。产权交易机构在进场挂牌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是否完善,转让标的物是否具备转让条件,转让披露信息是否完整、信息披露方式是否合适、受让人资质要求是否公平、什么人可以作为意向受让人登记、如何选择交易方式、如何合法高效的组织交易、怎样保障转让价款实现支付等各个环节都还有如何规范操作、有效防范风险的问题需要解决。如何完善交易规则、强化内部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尚有许多工作要做。在当前,如何处置好捆绑转让和捆绑受让问题,资不抵债企业的产权转让如何披露,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和机构资金如何管理,信息化竞价交易方式的组织及与老股东优先受让权行使的关系如何处理,在非上市股份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防止变相公开发行转让等问题,都需要谨慎对待、规范操作。
  第二,市场诚信有待进一步提高。利用好市场,服务于改革,有利于转让,有效治理腐败,全面防止流失,三号令在这几方面的规范相当严密。但是,在如何建立市场诚信、如何尊重市场规律、如何服务买方需求等方面,三号令则涉及不够。这与三号令的主要任务是要建立国有产权退出的阳光通道有关。当时大批企业国有产权集中改制退出的历史环境,要求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国有产权转让办法。但是,产权交易既是市场交易,就要按照市场交易的规则平等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只强调卖方需求,不按市场规律为买方服好务,切实发挥市场功能,提高市场诚信水平,最终也将不利于卖方利用市场有效搞好转让。过度的卖方主导,有可能为那些利用甚至操纵市场牟取私利的人留下便利。短短20个工作日的信息公告期不能满足买方完成大型复杂项目的尽职调查、价值估算、公关协调和内部决策的时间要求。大型产权转让项目客观上要求要有各类意向买方的恰当的前期介入制度安排。对已经在一些省级产权交易市场上发生的在出现非卖方事前选定的意向受让人时卖方就随意撤单终止交易的问题,需要尽快从制度安排上加以避免。如何让产权市场像股票市场一样确保有人对其挂牌信息的诚信承担明确的可追究落实的责任,以吸引中外投资者更广泛的参与,尚需进行深入探索。
  第三,市场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在市场经济中,企业通过货币市场融通资金,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本。一般而言,由于有股票市场的支持,上市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较好,资金融通能力较强。然而,在我国目前的约860万户企业中,上市公司不到1500家,占企业绝对多数的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都不能利用股票市场来获得资本筹集和产权流转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也进不了股票市场。在欧美已经很发达的投资银行、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及律师、咨询师、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国也难以在短期内发展到足以满足非上市公司资本募集、运营和退出需求的程度。因此,把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成为一个与股票市场相平行的专门为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服务的资本市场,尽力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产权流转和资本融通要求,是我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当务之急!
  为此,需要国家进一步从法规上尽快明确肯定产权交易市场是具有特色的中国式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同时从行政分工上进一步明确对产权交易市场的行政监管职能部门。作为资本市场一部分的产权交易市场,要加快制度和产品创新,从目前主要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服务逐步转向全面为各类非上市企业的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的流转服务。在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流转服务方面,产权市场则可以和股票市场建立起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关系:产权市场的股权登记中心为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股票市场的股权代办系统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流转服务。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产权市场培育,通过IPO,进入股票市场发展。
  作为产权市场的行政监管部门,则应拥有与制定交易制度,建设交易市场,统一集中监管,维护市场稳定,实施行政处罚等职能相匹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三、今后产权市场建设的三大抓手
  巩固已取得的成绩,解决好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高市场诚信水平等方面作出巨大努力。
  第一、完善制度
  规范卖方行为,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好三号令及其配套文件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卖方执意定向转让和挂牌后又撤牌的问题;规范信息披露,研究出台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指引,细化并统一信息披露的委托、审查、受理、渠道、时限、格式和内容;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重点在于加快市场制度规范的信息化实现与预警控制,彻底消除交易过程中的个人随意性。
  现阶段的制度完善工作主要有进一步规范卖方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市场交易过程等几个方面。
  在规范卖方行为方面,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好三号令及其配套文件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卖方执意定向转让和挂牌后又撤牌的问题。产权市场作为资本市场,要有资本市场的特性和诚信。转让方一经在产权市场中公告转让事项,就是公开同意向满足公告条件的所有意向受让方中的出价最高者转让标的产权。这与股票市场上卖方报价后买方一旦应价,卖方就得交割股票是完全一样的道理。如果股票的卖单在有买方应价后,卖方还可反悔,则股票市场将根本无法运作。同样,在产权市场的挂牌交易中,卖方的信息披露也是一种公开的交易邀约,一经披露,就不得更改,一旦出现符合公告条件的买方,市场就得强制卖方按公告条件以规定的方式履行交易。“定条件挂牌,按条件转让”,应是产权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共同遵循的基本诚信规范。在产权市场中,产权转让信息的披露,自然会引发各类意向受让人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价值估算和公关协调行为。因此,转让方或交易机构如果在转让挂牌公告后又转而撤牌,将可能引发无穷无尽的官司,产权市场也将失去最基本的诚信。所以,转让方、相关批准方和产权交易市场,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宗挂牌转让行为。现有的转让方经批准可以撤牌的规定需要极为严格地把握,并在今后较短的时间内予以取消。
  在规范信息披露方面,三号令及其配套文件已经有了很多原则性规定。但各地对于这些规定的理解和执行还有所不同。因此,要尽快研究出台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指引,细化并统一信息披露的委托、审查、受理、渠道、时限、格式和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信息披露的责任主题要十分明确:转让标的情况及其受让条件由转让方明确并承担责任,受让条件的公平性由产权市场审查把关,交易信息由产权市场统一对外发布,意向受让人资质由产权市场确认并承担责任。对于重要转让项目20个工作日的信息披露时限不足以让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价值估算和公关协调工作问题,各交易机构可以探索建立特别披露规则,采取多种方式加以解决。可以推广一些省市交易机构实行的“n+20”的n日预挂牌加20个工作日正式挂牌的制度,也可以直接按268号文的规定采取“20+n”或“20*n”的长周期挂牌制度或延牌制度。
  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方面,重点问题在于加快市场制度规范的信息化实现与预警控制。交易项目的受理、转让信息的发布、意向受让方的选择、交易方式的确定、竞价过程的展开、交易合同的形成、结算鉴证的完成,都应该用电子化来实现规范化。实现制度规范的信息化,目的在于保障制度规范不可能因任何个人的意志而改变,彻底消除交易过程中的个人随意性。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是推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有效流转的两个轮子,二者要同步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现买主、发现价格的本质功能才能发挥好作用,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各级国资委要督促所选择认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像重视进场交易制度一样重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交易所的信息化水平,培养出良好的信息发布能力、竞价交易能力、监控预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接受监测能力和异地合作能力。
  第二、强化市场监督
  要抓好制度升级、手段升级两件大事。制度升级,就是应争取择机将三号令由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法律,使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三号令升级为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产权转让管理条例》。手段升级就是要在继续用好常规的行政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抓好市场监管。
  现阶段强化市场监督要抓好制度升级、手段升级两件大事。
  制度升级,就是应争取择机将三号令由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法律,使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发的三号令升级为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产权转让管理条例》。严密统一的制度,是市场监管规范有力的保障。三号令经过三年多来的贯彻执行和十多次的补充完善,已经具备制度升级的条件。加大全社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力度需要这种制度升级,统一政府各部门间政企分开和尚未分开的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的监管需要这种制度升级,进一步解决县级和部分地市因没有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而对国有产权转让监管乏力的问题需要进行这种制度升级,统一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及时有力地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这样的制度升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产权市场,全面发展中国式资本市场,为广大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产权流转服好务,也需要这种制度升级。
  手段升级就是要在继续用好常规的行政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抓好市场监管。当前的重点,就是要加快推广应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监测系统。国务院国资委去年已经开通对京、津、沪三市国资委和三地产权市场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结果表明,用不用网络监测,效果大不一样。网络监测,使监测从事后转到事中,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一目了然、适时发现,监测报警指令及时发布,各机构整改工作也就得及时有力地展开。网络监测,既能及时观测出各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市场动态,又能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还能自动生成相关统计分析,有效减少和控制场外协议转让。为了对接监测系统,相关交易机构必须对其交易制度、交易流程、交易系统直至内部组织行为等进行规范化改造,形成法规决定交易制度、制度决定流程、流程决定系统、系统决定行为的新结构、新文化、新状态。当全国主要的产权交易市场都接上了监测网络,这个网络就能按统一的规范集合披露出各地所有的产权转让信息及其成交状态,一个统一的中国产权转让市场信息平台就展现在世人的面前,既充分满足各方的需要,也广泛接受各方的监督。因此,各省区市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要抓住国务院国资委推广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的机遇,通过与监测系统对接的过程,完善制度规则,优化软件设计,强化硬件能力,提高员工素质,在整体提升各自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水准的基础上,共同促进我国“规则基本统一、信息联网披露、市场分级管理、过程集中监测,部门联合检查”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早日实现。
  第三、提高市场诚信水平
  要场内场外两手抓。在场外方面,一要通过立法和执法,二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三要加快建立一个体制机制先进的产权市场协会,四要强化监管,形成立体的网络化的监管体系。在市场内部,要在完善制度规范、严格程序监管、提高操作诚信水准上练好基本功。
  提高市场诚信水平,要场内场外两手抓。在场外方面,一要通过立法和执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者的严惩,提高违规行为的成本,使市场参与者明白红线所在,自觉依法办事;二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程序和有效的风险制约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利用市场缺陷甚至操纵市场牟取私利的行为;三要加快建立一个体制机制先进的产权市场协会,使之在保障会员权利、加强行业自律、统一交易规则、形成产权交易报价系统等方面发挥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四要强化监管,将政府监管、出资人监管、行业自?捎肷缁峒喽接谢岷掀鹄矗纬闪⑻宓耐缁募喙芴逑怠?BR>  在产权交易市场内部,则要在完善制度规范、严格程序监管、提高操作诚信水准上练好基本功。制度与监管前已述及,提高操作诚信则需要大家深入探索。
  现在不少交易机构都借鉴证券交易所的运营模式,将自己作为一个交易平台,由经纪商直接面对企业。这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但应该看到,现在各交易机构经纪商的总体水平与股票交易所的券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产权经纪商也尚未建立起自己的面向市场的服务网络。因此,加强会员入门资质监管以提高会员诚信水平,加强会员操作管理以提升经纪工作素质、加强会员市场网络建设以便利交易服务,是产权交易市场提高操作诚信水准的非常重要的工作。
  任何一个成熟的市场都是一个高度专业化、高度细分化的市场。股票市场围绕着股票交易所这个中心,形成了非常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信息传播、咨询顾问、法律服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融资服务、信用评价等中介机构一应俱全,各施其长,各负其责,共同为企业上市和并购提供专业和诚信的服务。产权交易市场不同于股票市场等标准化市场。单项的、非标准化的产权交易更需要交易中介机构参与服务,以帮助买卖双方建立交易诚信、规避交易风险。因此,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应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加快引入投资银行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做市商机构以及律师、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作为自己的会员,通过提高会员的专业与诚信水准来不断提升产权交易市场的诚信水平。
  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引入资本规模较大、经营信用良好、资源配置能力强的特许产权交易商做市,由做市商为买卖双方之间构建一个能增进透明度、加强沟通、提高诚信、扩大融资的中间责任与利益方,将对解决信息不对称、时空?恍鳌⑷谧什黄ヅ涞炔焕诮灰椎奈侍獯笥泻么Α6杂谏偈丫遗谱萌唇灰滋跫怀墒斓南钅浚鍪猩探善窘杵淞己玫木檬盗Γ刃惺障孪钅勘甑模右孕⒌却陀呕诮灰滋跫墒焓痹俪鍪鄢鋈ィ却俪善笠蹈母铮钟行У孛獬柯舻褪巯窒蟆N耍诩喙艿轿坏牡胤剑笮筒ń灰姿剿髟谑谐≈幸胍慌邢嗟本霉婺5牟ń灰谆稹⒉ㄐ磐谢够虿莆裢蹲嗜耍鸩脚嘌鲆慌凶ㄒ邓己途檬盗Φ奶匦聿ń灰咨獭N铺匦聿ń灰咨陶飧龊诵模骼嘀薪榛沟牟莆褡裳⒕≈暗鞑椤⒆什拦馈⒐卮怼⒎煞竦冉灰追袷孪钣谢橹鹄矗共ń灰资谐〉耐该鞒潭群统闲潘接幸桓鲋实奶岣摺?/P>

来源:国资委电子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