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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能集团积极研究制定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有效贯彻执行

2012-07-09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六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要求,申能集团所属燃气集团及各燃气销售企业,作为全市重要的清洁能源——天然气供应商,正积极研究制订实施细则,确保清洁能源替代政策有效贯彻执行。

按照政策要求,坚持“引逼结合”的原则,以实施控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环保政策为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执法、监管、资金补贴等措施,促进燃煤(重油)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各燃气企业将加快燃气管道建设,积极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在设备配套、能源价格上要给予用户适当优惠。清洁能源企业负责落实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主动对接区县主管部门和锅炉替代用户,执行市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

预计到2015年底,对本市划定的“无燃煤区”、“基本无燃煤区”范围内的1300余台(约4000蒸吨)燃煤(重油)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成主要目标后,预计每年可减少分散燃煤用量约10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46万吨、二氧化硫约1.2万吨、氮氧化物约0.7万吨、烟尘约0.4万吨,锅炉综合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约25%-30%,年节能量约30万吨标煤,从而将大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本市能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