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如何实现“335”指标并成为产业类主体?
作 者 : | 袁荃荃 |
日 期 : | 2024-03-20 |
摘 要 : | 根据交易所相关政策,获得“产业类主体”身份的首要因素是:发行人不在“借新还旧名单”和财政部隐债名单内,同时发行人的母公司、重要子公司、担保人等关联方均不在上述名单内。 虽然企业债发审新政略有放松,发行主体核心子公司涉隐债并不影响其在区域存量企业债余额范围内实现新增,但对于想要更高概率突破借新还旧、更大范围实现新增的城投公司而言,最好还是确保自身及重要关联方均不在“借新还旧名单”和财政部隐债名单内,否则很可能会在第一关就被卡住,导致新增“梦碎”。 至于如何确认是否在名单内,建议咨询当地财政部门的债务管理办公室,或是尝试通过当地授信银行了解情况。 |
关键词 : | “335”指标;隐债名单;公益性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