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劲松:管资本与出资人财务监管的新定位
作 者 : | 叶劲松 |
日 期 : | 2024-06-01 |
摘 要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 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2号文)提 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职能转变,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 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 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 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 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 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 办发〔2015〕79号)(以下简称“79号 文”),对管资本提出了四项任务,明 确了监管的重点和方法。出资人财务监 督工作是国资监管的一项重要监管内 容,必然需要按照管资本的要求重新确 立其工作定位,并加快实现监管方式的 转变。 |
关键词 : | 财务监管;管资本;国有资本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