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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若干注意事项——观点汇编

作 者 : 田志友
日 期 : 2015年10月
摘 要 : 李锦认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至少应当符合四个条件:具体为企业集团至少100亿元—500亿元规模;实体业务大部分放进上市公司、股权产权清晰;流动资产比例大;有跨行业的股权投资。
关键词 :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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