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需跨越“四道坎”
作 者 : | 李佩珈 |
日 期 : | 2016年4月19日 |
摘 要 : | 今年2月,央行、发改委、银监会等八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据传,近期工、农、中、建等六家商业银行作为首批机构已正式试点,试点规模约为500亿元。这标志着在事隔十个年头之后(2006年12月底,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率先开启了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不良资产证券化进入重启新阶段。这对提高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能力,盘活存量金融资产意义重大。但在此过程中也存在四大障碍,未来需要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顺利发展。 |
关键词 : | 不良资产证券化;配套法律制度;市场需求;定价技术;监管协调;经验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