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划定国企公司制改革时间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
作 者 : | 杨烨;黄可欣 |
日 期 : | 2017-05-04 |
摘 要 : | 《意见》提出,要求国有企业改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同时明确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2017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到2020年,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更加牢固,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此外,还应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 |
关键词 : | 国企公司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