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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研究专题库
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
作 者 :
国资智库
日 期 :
2020-08-03
摘 要 :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以下统称受托人)管理国有金融资本。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身份不变、产权管理责任不变、执行统一规则不变、全口径报告职责不变。
关键词 :
安徽省;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地方政策】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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