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系列之八:税制改革大幕开启
作 者 : | 姜超;于博 |
日 期 : | 2019-10-14 |
摘 要 : | 近期,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主要提出三项改革措施:第一,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在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即中央和地方各享50%,这对于稳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意义重大。第二,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这将有助于保障财政负担在地区间的公平性。第三,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消费税征收将由原来的中央政府独享方式,稳步下划至地方,以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并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
关键词 : | 税制改革;开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