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的通知
作 者 :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日 期 : | 2004年12月31日 |
摘 要 : |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央监管企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委。 |
关键词 : | 国企资产;产权登记;填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