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浙江德清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及其专项结算协议的公告
作 者 :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日 期 : | 2017-07-29 |
摘 要 : | 合同类型: PPP项目合作协议及专项结算协议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 18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协议中德清县人民政府与公司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占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所涉及具体建设用地面积需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为准。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 2017 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
关键词 : | PPP项目;合作协议;专项结算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