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
作 者 :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日 期 : | 2015年1月8日 |
摘 要 :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要求,省政府组织开展了省级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
关键词 : | 省直部门权责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