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作 者 : | 魏丽娜 |
日 期 : | 2020-01-13 |
摘 要 : |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梁卫洪接受采访时表示,截至2019年底,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其中东莞、中山两市还率先将镇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报告范围。此外,在2019年部署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基础上,今年将开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政府债券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
关键词 : | 广东;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